文章核心观点 - 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是加强监管制度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旨在通过评估发现问题 优化方案 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的质效 当前工作虽取得成效 但仍存在科学认知不足、工程措施过度、监测评估不够及形式主义等问题 亟待通过成效评估解决[1] 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的总体框架与目标 - 评估工作以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总目标 统筹考虑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1] - 旨在通过评估及时发现问题 更好统筹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 不断优化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推动生态保护修复提质增效[1] - 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检、地面人工核查等多种手段 从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人为胁迫、生态环境管理等多个维度进行结构化评估[4] 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评估 - 一般以省级行政区域为评价单元 从生态系统与物种多样性状况、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胁迫、保护恢复、监督管理等方面筛选评价指标[1] - 建立科学完备的评估框架和指标体系 动态衔接生态保护监管重点任务 以反映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的实际状况及变化趋势 指导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1] 重要生态空间保护成效评估 - 评估对象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自然公园)以及秦岭、青藏高原等自然地理单元[2] - 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查分析划定后在保护面积、用地性质、生态功能、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动态 识别实施效果与预期目标的差距[2] - 自然保护区评估:聚焦分析主要保护对象、生态系统结构、生态系统功能、环境要素等方面的保护成效 以及对主要威胁因素的管控效果[2] - 国家公园评估:聚焦分析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生态功能、物种多样性、环境质量等方面的保护成效 以及对主要威胁因素的管控效果[2] - 自然公园评估:聚焦自然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的保护成效 以及对生态胁迫、违法违规情形的管控效果[2] 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效评估 -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2016年实施以来 已安排6批共52个工程 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资金超过1000亿元 生态修复面积超过1.2亿亩[3] - “三北”防护林工程:自1978年启动以来 累计保留造林面积4.8亿亩、治理退化草原12.8亿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亿亩 沙化土地面积和程度持续下降 主要沙源区和路径区起沙输沙状况得到有效控制[3] - 工程成效评估以工程实施的行政单元或自然地理单元为对象 侧重梳理主要经验做法 并对工程在优化生态系统格局、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消除人为胁迫、维护生态环境效益持续发挥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开展评估 提出优化建议以确保资金投入达到预期生态和社会效益[3] 评估的监管与问题导向 - 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部门内部监督、第三方监督、外部监管相结合的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体系[4] - 强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在定期开展生态状况监测评估的基础上 重点评价项目建设成效和投资效益 强化政府投资绩效管理[4] - 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问题 决不允许打着生态建设的旗号干破坏生态的事情[4]
学习规划建议每日问答 | 怎样理解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
新华社·2026-02-01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