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被纳入容量电价机制 新型储能商业回报模式有望获得制度性保障
证券日报之声·2026-02-02 00:05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分类完善煤电、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优化电力市场机制 [1] - 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新型储能的容量价值,并将其纳入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为行业提供制度性保障 [1] - 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对服务于系统安全、未参与配储的电站,各地可给予容量电价 [1] - 容量电价水平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基础,根据顶峰能力按一定比例折算,折算比例为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除以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最高不超过1 [1] 行业影响与意义 - 容量电价机制为储能电站提供了稳定的容量收益预期,将吸引更多资本进入,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市场化发展 [1] - 政策彻底打破了此前新型储能仅能通过电量交易获取收益的单一模式,建立起“容量收益+电量收益”的双重盈利框架 [2] - 容量电价机制落地将带来双重利好:稳定盈利预期将显著扩大新型储能项目投资,直接拉动全产业链需求;政策导向将倒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升级与产品迭代 [3] 产业发展目标与现状 - 根据《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目标到2027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 [2] - 根据《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目标到2027年新型储能制造业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全链条国际竞争优势凸显 [2] - 截至2025年底,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较2024年底增长84%;平均储能时长2.58小时,相较于2024年底增加0.30小时 [3] - 2025年我国新型储能新增投运规模达66.43GW/189.48GWh,功率规模和能量规模同比分别增长52%和73% [3] - 预计2030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有望达到3.7亿千瓦以上 [3] - 截至2026年1月底,全国已有湖北、甘肃等9个省份出台过独立储能容量补偿政策 [2] - 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装机规模稳步扩大,技术路线呈现多元化格局,产业生态日趋成熟 [2] 产业链企业动态与布局 - 产业链上市公司正加速布局新型储能业务,在新产品研发、项目落地等方面持续发力 [3] -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新型储能是其主营业务之一,公司参与开展了马来西亚、沙特新型储能项目的前期工作,主要提供技术与管理支持 [4] -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其CN-5系列、YN-9系列和更高端系列等新产品契合储能电池向大电芯演进趋势,2025年以来出货占比快速提高 [4]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其推出的587Ah储能专用电芯在能量密度、安全与寿命间找到平衡点,正在加快量产速度,未来该产品出货占比会逐步提升 [5] - 专家建议产业链企业应紧抓政策红利,优先布局清单内独立储能项目,构建多元盈利模式;强化上游材料保供与成本控制,提升中游制造与系统集成效率,向下游延伸运营服务;加大研发投入以巩固竞争力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