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受害参保人获得及时医疗救治(法治聚焦)
人民日报·2026-02-02 06:17
政策核心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条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自2月1日起施行 [1] - 政策旨在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申请条件,保障参保人员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害时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治 [1] - 政策针对实践中地方社保部门对先行支付条件理解严苛,导致参保人医疗费用常被延付或拒付的问题,具有现实针对性 [1] 政策适用条件与流程 - 参保人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依法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时,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2] - 参保人申请先行支付时,需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伤病原因及侵权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的具体情况 [2] -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按当地医保基金支付规定,先行垫付应由侵权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2] 政策目标与影响 - 政策旨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通过司法解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 - 政策预期将依法认定先行支付申请条件,及时高效保障群众权益,并有效维护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安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