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制定审计监督与地方金融监管协同机制
陕西日报·2026-02-02 08:40

文章核心观点 - 陕西省建立审计监督与地方金融监管贯通协同工作机制 旨在通过监督协同、信息互通、成果共用、整改联动 推动审计监督与行业监管深度融合 以强化监督合力 为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筑牢制度屏障 最终保障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1][2][3] 监督协同与执法联动 - 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 需就金融领域重点任务充分征求省委金融办意见 以确保审计工作精准对接监管需求 [1] - 在审计实施过程中 省委金融办将提供专业支持与协作配合 [1] - 省委金融办开展金融监管工作时 可邀请审计部门协同开展问责调查与联合检查 审计部门将发挥专业优势提供业务支撑 [1] - 省委金融办相关人员也可受邀参与具体审计项目 形成监管与审计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1] 信息互通与数据共享 - 各方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商会议 集中商定地方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当年的审计重点与监管方向 [2] - 日常工作中 通过发函、座谈、走访、联合调研等多种形式 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渠道 [2] - 各方将及时推送审计法规、金融监管规范性文件等资料 以推动问题研判标准统一 [2] - 对重点金融风险化解进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风险防控情况、金融牌照管理等关键数据实行共享 旨在打破信息壁垒 提升监管与审计的精准性 [2] 成果共用与整改联动 - 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 省委金融办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按程序移交审计部门 审计部门发现属于监管职责范围的问题线索也将按规定移送省委金融办 [2] - 省委金融办的各类检查、核查结果可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责任认定的重要参考 [2] - 审计结果、移送线索及整改情况将纳入省委金融办对金融机构的分类管理体系 成为加强风险防控的重要依据 以实现监督成果价值最大化 [2] - 协同机制探索问题解决路径与风险管控措施 同步提出完善制度、优化机制的对策建议 旨在从根源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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