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贷款,会昌农商行被罚款95万元
深圳商报·2026-02-02 14:32
行政处罚核心事实 - 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发放贷款、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处以95万元人民币罚款 [1][2] - 相关责任人同时受到处罚,对郭守炝、何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共计12万元人民币,对刘仁杰、池松青、文炳相给予警告 [1][2] 公司背景信息 - 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会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4年2月13日改制而成的农村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为1.48亿元人民币 [2] - 公司归口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管理,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代理业务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