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个世界湿地日到来 新修订《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2月2日起施行
扬子晚报网·2026-02-02 20:56
文章核心观点 - 新修订的《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于2026年2月2日起正式施行,旨在通过更明确的权责划分、新增宣传周、落实总量管控等措施,系统全面地加强湿地保护工作 [3][4] 南京市湿地资源现状 - 全市湿地总面积为10.46万公顷,占市域面积的15.9% [3] - 拥有除海洋以外所有10种淡水湿地类型,形成“一江两湖、两河多点”的湿地空间布局 [3] - 现有4处省级重要湿地,总面积3.64万公顷 [3] - 已建立省级以上湿地公园9个,其中沿长江4个,国家级1个 [3] - 通过各类形式保护起来的湿地面积超过3.5万公顷 [3] - 南京长江段的湿地保护率达到80%以上,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3] 新修订《条例》的核心升级点 - 进一步明确湿地保护职责,规定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能与分工 [3][4] - 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新增规定每年十一月的第三周为“本市湿地保护宣传周” [4] - 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 [3] - 调整湿地保护体系,建立湿地后备资源库 [3] 权责划分与公众参与 - 《条例》第四条规定了市、区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区域湿地保护的职能 [4] - 第五条规定了林业、规划和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在湿地保护工作中的具体分工 [4] - 赋予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湿地保护相关工作的责任 [4] - 近年来,相关部门已结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长江江豚保护主题月等活动持续进行宣传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