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陕西加强堤防运行管理
陕西日报·2026-02-03 08:19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陕西省水利厅于1月29日制定并发布了《陕西省实施〈堤防运行管理办法〉细则》 [1] - 该细则的核心目标是进一步保障堤防工程运行安全和确保堤防效益的充分发挥 [1] 管理范围界定 - 细则明确堤防管理范围包括堤防本身以及临河、背河护堤地 [1] - 堤防保护范围指沿背河侧护堤地边界向外划定的堤防安全保护区 [1] 主管部门职责 - 堤防主管部门负责对其直属堤防实施监督管理,并协调落实堤防安全责任人 [1] - 主管部门需明确堤防管理单位、机构和人员,并协调落实工作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 [1] - 主管部门需组织指导堤防管理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1] - 主管部门需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落实安全运行和安全度汛措施 [1] - 主管部门需组织指导制定安全生产和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开展预案演练 [1] 管理单位责任 - 堤防管理单位被明确为堤防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1] - 堤防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与所管理堤防相适应的安全监测体系 [1] - 管理单位需开展水位、沉降、位移、渗流等安全监测,并做好监测资料的分析、整编、归档及应用管理工作 [1] 监督检查与执法 - 堤防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需依据法律法规,对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以维护正常工程管理秩序 [2] - 发现侵占、毁坏工程设施设备等行为,或任何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2] -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需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