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永明杀人案再审宣判:死刑!
新华网·2026-02-03 11:18

案件再审判决结果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再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田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 - 该再审判决纠正了原审判决,原审(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田永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 案件事实与犯罪情节 - 经再审查明,2002年7月15日田永明刑满释放后,于同年11月13日20时许持刀闯入赵某某家意图报复,在追撵赵某某过程中,连续捅刺上前阻拦的村民刘铭富致其死亡,随后追上赵某某连刺数刀致其轻伤 [2] - 田永明作案后长期潜逃,直至2022年2月24日被抓获归案 [2]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田永明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 [3] 再审启动原因与法律依据 - 因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8日决定对该案启动再审 [2] - 再审判决指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不当,应予纠正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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