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17亿余元,李微微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人民日报·2026-02-03 17:05

案件判决结果 - 被告人李微微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 - 追缴在案的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2] 案件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08年至2024年间 李微微利用多个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 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 [3] - 其利用职务便利涉及工程承揽 企业经营 行政审批等事项 [3] 量刑考量因素 - 法院认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3] - 鉴于其有未遂情节 归案后如实供述 主动交代绝大部分犯罪事实 认罪悔罪 积极退赃配合追赃 绝大部分受贿所得已追缴 依法可从轻处罚 [3] 案件审理过程 -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3] - 庭审中进行了质证 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 李微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3] - 有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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