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陕西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管
陕西日报·2026-02-04 08:21
政策核心内容 - 陕西省人社厅印发《陕西省职称评审监管办法》,旨在加强职称评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1] - 该办法适用于对职称评审组织实施中的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审核单位、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工作人员及评审专家等多方主体进行监管 [1] 监管方式与手段 - 各级人社部门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采用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方式进行监管 [1] - 监管将通过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具体形式实施,并有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筛查等信息技术手段 [1] 诚信承诺与违规处理 - 政策明确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需签订个人承诺书 [1] - 若申报人承诺不实或存在违规行为,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1] - 评审专家在开展评审时也需签订承诺书,若存在违规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3年),取消评审专家资格,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建议给予相应处理 [2] 评审结果无效情形 -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若擅自扩大评审范围或违规受理委托评审、资格确认,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2] 失信信息管理与惩戒 - 省人社厅负责汇总全省职称评审失信行为信息,并将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 [2] - 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将被纳入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予以失信惩戒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