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各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中国经济网·2026-02-05 15:30

国家医保局监管行动 - 国家医保局于2月4日发布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在本周日前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1] - 通知以近期媒体曝光的湖北省襄阳市、宜昌市部分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及以往医保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1] - 通知强调自查自纠重点聚焦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虚构病情、虚构诊疗、伪造文书、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1] - 通知要求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和机构主要负责人管理责任[1] 自查自纠与报告要求 - 各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应于3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提交书面报告,并完成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退款[1] - 各省级医保部门需于3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国家医保局[1] 未来监管与处罚措施 - 国家医保局表示,今年将重点对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飞行检查[1] - 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和自查自纠不到位的机构,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处罚[1] - 情节严重的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