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代表李润:呼吁完善消防员入职培训期权益保障
中国新闻网·2026-02-05 15:46

行业核心议题 - 山西省人大代表李润呼吁完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新招录消防员在入职培训至正式授衔前这一关键阶段的权益保障政策,以填补政策空白 [1] 行业现状与问题 - “十四五”以来,山西省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救援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消防救援职业吸引力持续增强 [3] - 新消防员在入职培训至授衔定岗的衔接期内,其法律身份与职业风险保障路径尚不明确,权益面临不确定性 [3] - 当前主要问题在于身份界定模糊,培训期间人员属于在编人员还是预备学员缺乏明确定义,导致保障依据不清 [3] - 政策覆盖存在疑问,高强度、指令性的入职培训是否完全等同于履行职责缺乏权威解释,致使工伤认定程序启动困难、标准不一 [3] - 保障机制存在缺位,缺乏针对培训期职业风险的前置性制度化安排,一旦发生意外易陷入事后协调的被动局面,保障效率和确定性不足 [3] 具体政策建议 - 建议由山西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应急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消防救援等部门专题研究,出台省级指导文件 [4] - 建议明确新招录消防员自按通知报到并参加统一入职培训之日起,即与消防救援机构建立管理关系,其培训活动视同履行职责 [4] - 建议培训期间因训练等原因导致的伤亡,其保障待遇应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本省相关规定执行,并建立跨部门的协同认定机制以简化程序 [4] - 建议相关经费需纳入省级财政统筹保障 [4] - 建议建立省级消防救援人员职业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由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或指定部门牵头,负责政策统筹、复杂个案协调及部门间信息共享 [5] - 建议推动保障模式从事后补救向事前事中防范转变,构建全链条保障工作格局 [5] - 从长远制度建设考虑,建议在未来修订或制定消防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时,积极考虑增设衔接性条款,从立法层面明确消防员自参加入职培训起即适用本省职业风险保障规定 [5] 建议的预期影响 - 完善消防员入职培训期的权益保障,是维护消防员合法权益、增强队伍凝聚力和职业吸引力的内在要求 [5] - 此举是山西省筑牢公共安全防线、持续推进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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