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布海南自贸港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
中国新闻网·2026-02-05 16:35

政策发布与核心内容 - 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并印发相关通知 [1] - 政策规定,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符合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的进境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 - 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购买的“零关税”商品属于个人最终消费品,不得再次销售,违者将面临三年内不得购买等处罚 [1] 适用对象与免税额度 - 政策适用对象为海南岛内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海南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 [1] - 免税额度为每人每年1万元人民币,且不限购买次数 [1] 商品范围与政策目标 - 免税商品清单聚焦岛内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主要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 [1] - 政策出台旨在降低居民生活成本,满足民众多元化购物需求,让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岛内居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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