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韩松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6-02-06 10:04
案件定性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陕西省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韩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1] - 韩松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1] - 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1] 主要违纪违法事实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以及旅游和健身活动安排,长期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1] -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1] -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 [1] - 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处理决定 - 经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韩松开除党籍处分 [1] - 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1] - 终止其西安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1]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1]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