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融监管局核准杨丽廊坊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金投网·2026-02-06 11:41
人事任命 -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行长助理杨丽的任职资格获得核准 [1] - 该任职资格核准由天津金融监管局于2026年2月4日批复 [1] - 核准依据为廊坊银行于2025年提交的请示文件(廊银〔2025〕232号)[1] 任职要求与监管规定 - 核准人员须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1] -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批复文件将失效,并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1] - 公司需督促核准人员持续学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并熟悉岗位职责以忠实勤勉履职 [1] - 公司需按要求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人员的到任情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