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 制度核心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 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 是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的重大决策 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1] - 全国已划定优先保护单元1.9万多个 重点管控单元1.8万多个 一般管控单元0.6万多个 分别占陆地国土面积54.4%、14.1%和31.5% 形成“一单元一清单”的全域管控体系 [1] 制度完善与体系建设 - 完善管控方案需坚持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级落地原则 动态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 做好方案的年度优化和五年一次定期调整 [2] - 需加强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提升在线政务服务和智慧决策功能 [2] 政策协同与效能提升 - 对“三区四带”等重点区域实施分单元差异化保护修复策略 以维护生态安全格局 [3] - 将逐步把地下水、声等环境要素以及重金属环境风险管控纳入现有分区管控体系 [3] - 加强制度与政策协同联动 开展试点示范 从源头防范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3] 成果运用与绿色转型 - 通过分区管控参与宏观经济治理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推动绿色低碳要求贯穿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等领域 [4] - 强化重点管控单元管理 推动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4] - 优化优先保护单元管理 鼓励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4] - 衔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落实国家“两高一低”项目管理制度 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大、市场需求旺盛的地区科学布局和有序转移 [4] 基础支撑与监督考核 - 强化相关基础理论、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和人才培养 加快建立专业化队伍 [4] - 对生态功能降低或环境问题突出的单元及区域加强监管执法 依法推动限期整改 [4] - 制度实施中的突出问题纳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实施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 [4]
学习规划建议每日问答|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需要把握哪些重点
新华社·2026-02-06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