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消费品“零关税”哪些人能买?权威解读来了
经济观察网·2026-02-06 15:34
政策核心定位与意义 - 政策是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后国家部委出台的首项增量税收政策,也是民生领域核心举措[1] - 政策旨在构建更完整的自贸港“零关税”制度体系,使自贸港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岛内居民[2] - 政策特点体现为三个“拓展”:商品范围从生产资料拓展到日常消费品、享惠主体从企事业单位拓展到岛内居民、消费场景从旅游出行拓展到日常购物[4][5] 政策主要内容与机制 - 对岛内居民在指定场所购买的清单内进境商品,实行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三税全免”,预计免除约20%的税收成本[2] - 享惠主体覆盖持有海南省身份证、居住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及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即3类人员、4种证件[3] - 设置每人每年免税购物额度为1万元人民币,不限制年龄和购物次数,三口之家年额度可达3万元[3] - 实行正面清单管理,清单包含202项商品,聚焦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高频刚需品类,并将动态调整[4] 政策实施与监管框架 - 政策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目前正加紧推进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开业准备工作[5] - 明确了经营主体审批、经营场所设立等管理规定,确保政策规范运行[4] - 规定商品为个人使用最终商品,不得再次销售,并明确反走私主体责任,通过诚信监管体系确保风险可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