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发布《预制菜》国标征求意见稿核心要点 -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征求意见稿),旨在保障消费者饮食健康、规范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1] - 标准从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两方面对预制菜产品做出规定,系统整合了现行10余项通用标准、10余项产品标准、10余项过程规范类标准及10余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 [1] 预制菜定义与管理范畴 - 标准明确预制菜定义: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产品 [4] - 标准明确排除四类食品: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食品和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 [2][4] - 排除理由:预制菜应具有菜肴特征、经工业化预加工、需加热或熟制后食用、预包装产品属性 [4][5] 食品安全与污染物管控 - 标准强化对食品污染物和添加剂的管理,对铅、铬、苯并芘及致病微生物等重点风险因素提出管控要求 [2] - 规定不得使用腐败变质的原料,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污染物、真菌毒素等均需符合相应限量管理要求,并应确保原料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 [7] - 生产过程需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等标准,并作出更具体规定以防范交叉污染风险 [7]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 - 强调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非必要不添加,并尽可能减少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品种和使用量 [2][9] - 除不得使用防腐剂外,严格控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将可使用种类缩小至《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中规定的、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品种 [2][10] 营养品质与加工要求 - 要求熟制过程应避免过度烹饪,采用先进技术或设备以最大程度保留原料营养成分 [2][11] - 鼓励在加工过程中控制烹调油、食盐、食糖的添加量,以满足“减油、减盐、减糖”需求 [2][11] - 鼓励采用气调保鲜、冰温保鲜等有利于保鲜的技术,以及非热加工、包埋运载等营养与风味稳态化技术 [11] 产品保质期规定 - 标准对预制菜保质期作出具体要求,最长不应超过12个月 [6] - 此规定基于顺应公众消费习惯和需求、结合预制菜产品基本属性、以及产业调查实际情况(调查了200多家企业、超千款市售产品)三方面考虑 [6] 生产过程与卫生管理 - 对场所和硬件条件作出规定,例如采用生鲜水产品或新鲜果蔬为原料的预处理车间应设置独立区域 [7] - 强化生产全流程关键环节管控,规定原料解冻、投料记录、食品添加剂贮存等要求 [8] - 明确需冷冻的产品冻结结束时中心温度应不高于-18℃;需冷藏的产品中心温度应为0℃-10℃ [8] 产品包装要求 - 要求根据产品特点合理设计包装,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接触材料标准规定 [12] - 带包装加热/熟制的产品,其内包装材料应有耐热性 [12] - 产品应包装完整,密封包装应完整无渗漏,并鼓励使用绿色环保新型包装材料 [12] 标签标识与消费提示 - 要求对预制菜产品的原料或成分的投料量,或其在成品中的含量标示给出详细规定 [13] - 规定标签应明确标示产品的食用方式:预加工已熟制的应标示“需加热或复热后食用”;预加工未熟制及未完全熟制的应标示“需熟制后食用” [3][13] - 对于不能与产品一起加热/熟制的包装材料也应明确提示 [14]
预制菜不得使用防腐剂、保质期不应超一年,预制菜国标今日征求意见
央视新闻·2026-02-06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