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境内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禁止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旨在防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1] - 监管政策一以贯之且力度只紧不松,将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并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实行严格监管 [2][4][5] - 多部门将依据职责分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防范与处置,合力织密金融安全网 [5][6] 监管政策与定性 - 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1][2] - 严格禁止并坚决取缔涉及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信息中介、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等业务活动 [2] - 对稳定币作出清晰判断,指出其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未经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2] - 首次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给出明确定义,并规定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及提供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应予禁止 [3][4] 市场风险与现状 - 虚拟货币市场行情波动剧烈,例如比特币价格从2025年10月每枚超12万美元的高点,跌至2026年2月每枚7万美元以下,部分“空气币”单日波动幅度超20% [1] - 价格剧烈波动期间引发多次大规模杠杆交易爆仓,导致数百亿美元在一夜间“灰飞烟灭” [1] - 稳定币并不“稳定”,近期一些稳定币出现暴跌、脱钩 [2] - 境内目前没有能对RWA进行资产合法合规登记确权的机构,也没有可供资产“上链”交易的金融基础设施,交易安全性和可靠性无从保障 [4] 监管措施与部门分工 - 市场监管部门将严管含有“虚拟货币”、“稳定币”、“RWA”等字样或内容的违规注册和违法广告 [5]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5] - 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将及时依法关闭和处置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及公众账号等 [5] - 多部门将出手严打虚拟货币、RWA代币化相关诈骗、洗钱、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5] - 为监管以境内资产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RWA业务,中国证监会配套发布监管指引,要求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企业应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6] 跨境业务监管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6] - 未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赴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 [6] - 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实行严格监管,无论是外债形式,还是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具有股权性质的RWA代币化业务,都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 [4][6]
新华视点|8部门“攥指成拳”强监管 合力遏制虚拟货币等风险
新华社·2026-02-06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