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不是“自由赛场”,无人机“黑飞”到底有多危险?
新华网·2026-02-07 07:22

无人机“黑飞”产业链与犯罪模式 - 宁波海曙警方破获一个通过技术手段有偿提供无人机“刷机”、“破解”服务的犯罪团伙,该团伙破解了无人机系统的禁飞区限制和飞行高度限制 [1][2] - 犯罪团伙结构清晰,包括提供核心破解技术的技术人员和负责招揽客户的下级代理商,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的无人机爱好者社群发布广告进行联络和交易 [2][6] - 该犯罪团伙在短时间内非法获利数万元,例如技术人员李某在暑假短短2个月内就非法获利数万元 [2][3] - 该团伙共计为221人次提供了无人机破解服务,警方最终抓获包括李某、王某某在内的5名犯罪嫌疑人 [5] 涉案人员与市场需求分析 - 涉案的终端用户大部分持有万元以下的消费级无人机,其动机主要包括炫技拍摄心理以及承接广告公司、婚庆公司拍摄任务等商业需求 [7] - 部分涉案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直至被警方查处才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例如“00后”涉案人员小廖为拍摄日出而让无人机穿越云层 [7] - 下级代理商通过每台无人机赚取100至200元人民币的差价获利 [6] - 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四千元人民币,王某某等4人也因同罪获刑,王某某还因此丢了工作 [5] “黑飞”行为的危害与风险 - 无人机“黑飞”行为可能导致扰航、失控伤人、偷拍侵权等问题,消费级无人机超高飞行可能与民用航空器发生“危险接近”,风险不容忽视 [7] - 无人机“拍了不该拍的镜头”轻则侵犯公民隐私,重则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8] - 此类犯罪行为利用网络隐藏服务器,犯罪成员之间线上联络、线下互不相识,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给侦查取证带来困难 [7] 行业监管环境与发展现状 - 截至2025年,中国实名登记无人机总数已突破328万架,低空经济产品形态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深度融入百姓生活 [9] -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均已对“黑飞”等行为的处罚作出明确规定,划定了法律“红线” [10] - 自2026年5月1日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正式实施,旨在推动无人机“看得见”、“管得住”,构建低空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 [10] - 行业专家与司法人员强调,无人机使用受到多重法律约束,任何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侵犯他人权益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合规飞行是维护空中安全和促进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