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许可证将取消,今年6月起保险机构适用金融许可证
新华网·2026-02-07 09:36

核心监管政策修订 -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1] - 核心修订内容为取消保险许可证,明确保险机构统一适用金融许可证 [1] 许可证换领安排 - 已持有保险许可证的机构需在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期间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同步缴回原保险许可证 [1] - 此次换证仅涉及保险机构持有许可证种类的变化,不涉及许可证持有主体的改变,也不涉及对原有机构编码的调整 [1] 修订背景与目的 - 修订旨在解决原办法存在的部分工作程序衔接不畅、机构主体责任压实不够、对许可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 [1] - 原《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原中国银保监会于2021年4月发布 [1] 新办法核心要求 - 压实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主体责任,要求机构将许可证纳入内控合规管理范畴,并健全许可证管理制度 [2] - 细化完善行政处罚标准,根据违法违规问题性质、危害程度分级分类设置标准,并增加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条款 [2] - 防范非法经营风险,要求机构在退出并缴回许可证后,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做好证照管理程序衔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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