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解读】“境内严禁、境外严管” 监管重申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等风险
新华财经·2026-02-07 15:2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八个核心部委联合发布通知,重申并全面强化对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活动的监管,确立了“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总体原则,旨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货币主权和金融稳定 [1][4][5] 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定性 - 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1][2]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1][2] - 强调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4]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4] 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监管定性 - 首次明确了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定义: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或具有代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2] - 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及提供相关服务,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3]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RWA代币化相关服务 [3] - 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以境内权益为基础的类资产证券化、具有股权性质的RWA代币化业务,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 [5] - 中国证监会配套发布监管指引,明确开展相关业务前,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遵守跨境投资、外汇管理等规定 [5][6] 监管工作机制与执法 -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严格管控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范围的“挖矿”整治工作负总责 [8] - 金融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将严厉打击借RWA之名的各类炒作行为,严厉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 [5][7] - 擅自开展RWA代币活动,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7] 市场现状与风险背景 - 近期虚拟货币、RWA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2] - 去年以来,相关市场炒作风气抬头,一些不法分子借机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活动,或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 [7] - 目前中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RWA代币化活动,境内开展相关活动存在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脱实向虚、信息披露不完善等多重风险 [7] 专家观点与未来方向 - 专家表示,监管强调稳定币同样受到禁止性政策的约束,有助于筑牢金融防火墙,维护货币主权与金融稳定 [4] - 专家建议,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可考虑在沙箱监管思路下对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进行有限且可控的探索,并推动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业务领域的发展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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