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管动态 -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制菜》征求意见稿 从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方面对预制菜产品作出规定 [1] 标准定义与范围 - 标准明确预制菜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类食品和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 [2] - 预制菜应具有菜肴特征、经工业化预加工、需加热或熟制后食用、具有预包装产品属性 [2] - 中央厨房使用外购的工业化预制菜产品除外 [2] 产品保质期规定 - 标准为特例 专门对预制菜保质期作出具体要求 [2] - 要求尽量缩短产品保质期 最长不应超过12个月 [2][3] - 保质期设定需综合考虑公众期待、营养品质、风味口感和产业发展等因素 [3] - 鼓励企业通过优化工艺和贮藏运输方式提升产品风味和品质保持 [3] 原料安全与添加剂使用 - 规定预制菜使用的畜禽产品、水产品、蛋类等原料需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4] - 不得使用腐败变质原料 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需符合限量管理要求 确保原料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 [4] - 强调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 应充分评估工艺必要性 做到非必要不添加 [4] - 尽可能减少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品种和使用量 [4] 营养品质与加工要求 - 标准对营养品质提出明确要求 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或设备最大程度保留原料营养成分 [5] - 倡导遵循营养均衡原则 维持菜肴的营养特性 [5] - 鼓励企业在加工过程中控制烹调油、食盐、食糖的添加量 以满足消费者“减油、减盐、减糖”需求 [5] - 鼓励采用气调保鲜、冰温保鲜等有利于保鲜的技术 以及非热加工、包埋运载等营养与风味稳态化技术 [5] 产品标签与消费者权益 - 标准对预制菜产品的原料或成分的投料量 或其在成品中的含量标示作出详细规定 [6] - 消费者可通过标签了解产品真实情况 [6] - 规定预制菜标签应明确标示产品的食用方式 例如“需加热或复热后食用”或“需熟制后食用” [6] - 对于不能与产品一起加热或熟制的包装材料也应明确提示 [6]
预制菜将迎首个国家标准 对保质期、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作出规定
人民日报·2026-02-09 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