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境外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目录
大众日报·2026-02-09 09:09

政策核心内容 - 山东省在全省范围推行境外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工作 持有有效期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且在山东省工作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规定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可根据《山东省境外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25年版)》直接比照认定相应系列(专业)的中级职称 [1] - 比照认定后 境外职业资格证书可视同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 并可作为依据参加公开招聘、职称评审和岗位竞聘等 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1] - 对于持有英国皇家学会(RSC)颁发“特许化学家(CChem)”或“会士(FRSC)”证书的人员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且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 可不受现有职称资格和业绩成果条件的限制 直接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职称 [1] 资格认定与职称比照 - 比照认定的核心依据是《山东省境外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25年版)》 [1] - 认定基本条件为持有有效期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 在山东省工作1年以上 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和工作年限 [1] - 比照认定结果可直接用于参加公开招聘、职称评审和岗位竞聘等 [1] 人才服务优化措施 - 在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威海、日照7市先行开展境外职业资格优化服务行动 [2] - 持有《比照认定目录》和《山东省境外职业资格服务目录(2025年版)》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在有关市工作 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除外) [2] - 取得证书当年度可认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16学时 [2] - 有关市应为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在居住证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办理、人才项目评选、继续教育、评价激励、交通出行、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