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总体目标 - 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要求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 - 计划旨在推动新时代戏剧事业传承发展,目标是到2028年戏剧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剧目质量明显提升,推出一批优秀作品,人才队伍壮大,行业生态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提升 [3] 支持戏剧院团发展 - 落实多项既有政策,推动完善国有院团良性发展机制,统筹利用现有资金并调动社会力量支持院团创作演出,优化专业人才培育和流动机制 [3] - 推行“一团一策”发展模式,深化院团改革,完善考核激励与收入分配,增强转企改制院团的市场竞争力,对代表性院团强化文化传承与品牌保护支持 [4] - 鼓励国家和省级院团结对帮扶基层院团,实施“壹元金种子计划”,支持基层院团创作中小型作品,并培养院团管理、品牌运营及市场开发人才 [4] 提高剧目创作质量 - 鼓励创作者大胆探索,营造良好创作环境,并鼓励各院团成立创作室,配齐创作研究人员,优先选用本院团人才 [5] - 建立健全剧本论证机制,排演剧目必须先有优秀剧本,省级部门需强化艺术专家委员会对重大项目立项论证,杜绝不计成本的“大制作” [6] - 建立全流程创作指导机制,发挥院团艺术委员会作用,探索主创“版税制”取酬机制,并打造全国戏剧剧本著作权开发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6] 提升作品评价和资金资助效能 - 推进重要戏剧类评奖改革,优化规则,打破“唯题材论”,适当放宽首演时间限制,提高演出场次和市场收益要求,严控“大制作”参评,探索增设新人及中小型节目奖项 [6] - 加强戏剧理论评论建设,支持地方剧种调查研究,改善评论生态,加大评论人才培养和阵地建设 [7] - 提升资助资金使用效益,将整理改编、经典复排等纳入资助范围,严格专家评审,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与绩效评价 [7] 夯实戏剧人才队伍建设基础 - 实施优秀青年戏剧人才成长计划,通过高层次人才研修班、国家文化英才工程等项目重点培养编剧、导演、表演、舞美、管理等青年人才,办好“艺苑撷英”展演活动 [8] - 加大本土创作人才支持力度,鼓励优先使用本土人才承担本地重要创作任务,并加大稀有、濒危戏曲剧种人才培养力度,防止剧种消亡 [8] - 持续开展“名家传戏”工作,发挥老艺术家“传帮带”作用,传授经典剧目,增加基层及民营院团人才选拔,并记录整理相关影音文字资料 [9] 加强和改进戏剧教育 - 加强编剧、导演、表演、舞美、管理和理论评论等学科专业建设,提倡院团与院校进行学科共建和联合培养,加大学生校外实践力度 [9][10] - 支持在职演员进修培训,提升文化素养和专业能力 [10] 推动戏剧演出提质增量 - 持续擦亮展演和节庆品牌,统筹提升中国艺术节、中国戏剧节等活动效能,探索设置新人新作展演板块,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提升售票率和上座率 [11] - 推动优质戏剧资源直达基层,组织院团开展文化惠民演出,实施戏曲进乡村,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地方戏曲发展,推动戏剧进校园、社区、企业、军营 [11] 加强戏剧保护传承 - 建立经典保留剧目库,支持优秀传统经典剧目复排和重点保留剧目提升,推动其规范传承和演出 [12] - 抢救保护活化珍贵史料,开展传统剧本曲本的挖掘、整理、研究、出版等工作,加强老一辈艺术家影音录像整理和艺术档案管理 [12] - 实施戏曲剧种保护计划,推动地方出台法规加大保护力度,重点关注濒危戏曲剧种,支持121个“天下第一团”剧种和106个无国办剧团剧种的传承发展 [12] 加强戏剧普及推广交流 - 拓展戏剧传播方式,运用传统媒介并鼓励省级电视台设立戏曲频道,推动科技赋能,支持院团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扩大传播覆盖面 [13] - 培养青少年戏剧观众,鼓励创演符合青少年特点的剧目,支持小剧场戏剧等新业态发展,加强学校戏剧通识教育,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 [13] - 加强戏剧国际交流推广,鼓励打造讲好中国故事的优秀作品,鼓励院团与国外知名团体合作,构建常态化国际交流机制,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演出经纪机构和人才 [13] 组织保障 - 要求各地宣传、教育、财政、文化和旅游、文联等部门加强协调,将戏剧振兴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具体措施并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 [14] - 加大宣传力度,选树推广优秀案例,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14]
中共中央宣传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
央视新闻·2026-02-09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