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金融监管分局核准祝涛中国银行塔城地区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金投网·2026-02-09 11:23

人事任命批复 - 塔城金融监管分局于2026年2月4日批复,核准祝涛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1] - 该批复是对中国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提交的《关于祝涛任职资格的请示》文件的正式回复 [1] 任职要求与监管规定 - 中国银行塔城地区分行需确保祝涛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报告到任情况 [1] -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批复将失效,并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1] - 中国银行塔城地区分行需督促祝涛持续学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岗位职责并忠实勤勉履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