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境内一律禁止
人民日报·2026-02-09 03:17
据介绍,虚拟货币现阶段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 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通知》明确,境内对虚拟货币坚持禁止性政策,相关业务 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虚拟货币依托区块链技术,支持点对点交易,突破了物理上的"国境"概念,相关风险极易跨境传导,国 际金融组织和中央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对此普遍持审慎态度。为切实防范风险,《通知》明确提出,未 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本报北京2月8日电(记者徐佩玉)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 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 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内一 律严格禁止。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中国境内始终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保持禁 止性的政策立场。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 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