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与标准制定 -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征求意见稿 从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方面对预制菜产品作出明确规定 [1] - 标准明确了预制菜的定义和范围 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类食品和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 但中央厨房使用外购的工业化预制菜产品除外 [2] - 标准特别设置了对预制菜保质期的条款 要求尽量缩短产品保质期 最长不应超过12个月 [2][3] 产品质量与安全要求 - 标准规定预制菜使用的畜禽产品、水产品、蛋类等原料均需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不得使用腐败变质原料 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需符合限量要求 并确保原料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 [4] - 标准强调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 应充分评估工艺必要性 做到非必要不添加 并尽可能减少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品种和使用量 [4] -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 标准对预制菜产品的原料或成分的投料量 或其在成品中的含量标示作出了详细规定 [6] 营养品质与加工技术 - 标准对营养品质提出明确要求 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或设备最大程度保留原料的营养成分 减少营养成分损失 [5] - 倡导遵循营养均衡原则 维持菜肴的营养特性 鼓励企业在加工过程中控制烹调油、食盐、食糖的添加量 以满足消费者“减油、减盐、减糖”的需求 [5] - 注重保鲜效果与风味保持 鼓励采用气调保鲜、冰温保鲜等有利于保鲜的技术 以及非热加工、包埋运载等营养与风味稳态化技术 [5] 消费者信息与食用指引 - 消费者可通过产品标签了解原料或成分的真实情况 [6] - 标准规定预制菜标签应明确标示产品的食用方式 例如预加工已熟制的应标示“需加热或复热后食用” 预加工未熟制及未完全熟制的应标示“需熟制后食用” [6] - 对于不能与产品一起加热或熟制的包装材料也应明确提示 以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并指导正确食用 [6]
预制菜将迎首个国家标准(政策解读)
人民日报·2026-02-09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