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车散装运输哪些液态食品需要取得许可?市场监管总局答新京报
新京报·2026-02-09 18:02
政策背景与监管动因 - 2024年7月媒体曝光“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揭示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存在准入许可缺乏、违法行为处罚偏轻等问题 [2] - 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2] - 2025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规定国家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2] 政策核心内容与《目录》详情 -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制定发布《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实现“一个目录定品种” [1] - 《目录》明确将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准运许可管理范围,解决“能运什么”的问题 [1] - 《目录》明确规定运输容器必须为专用货物运输罐式容器(罐车),解决“用什么运”的问题 [1] - 纳入许可的5大类14小类具体为:植物油(3种)、调味品(2种)、酒类(4种)、食糖(2种)、淀粉糖(3种) [3] - 政策给予市场适应期,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许可不得从事目录内食品的散装运输 [3] 行业现状与需求 - 随着食品行业发展,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需求日益增长 [2] - 罐车罐体容积大,能一次性运输大量液态食品,显著减少运输次数、降低运输成本,满足食品企业对高效运输的实际需求 [2] - 抽样调查表明,除已实施专车专运的生鲜乳外,国内使用罐车运输的液态食品主要还有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和淀粉糖等类别 [2] - 《目录》已基本涵盖目前使用罐车运输的散装液态食品品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