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批次集采药物首次实现全国范围内统一续标
央广网·2026-02-10 08:43

国家药品集采接续采购新规 - 第1至8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协议期满后的接续采购于2月9日正式报价,本次以全国统一续标形式开展,接续药品超过300个[1] - 此次全国统一接续采购覆盖316个品种,采购周期设定为三年,旨在稳定临床用药和医药企业市场预期[1] - 与以往主要由省级或省际联盟分散开展接续不同,此次全国统一续标允许企业一次投标即可覆盖全国市场[1] 集采接续模式变革与影响 - 新模式将全国供应量从分散的联盟采购整合为统一市场,增强了企业“以量换价”的谈判能力[1] - 统一接续采购避免了同一产品在不同地区产生价格差异,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医药市场[1] - 此次接续采购是集采制度常态化运行的核心环节,对保障临床用药稳定至关重要[1] 接续采购的指导原则与保障措施 - 接续采购工作需综合考虑“价格合理、质量可靠、供应稳定、产业持续”等多方面需求[2] - 方案中设置了合理的价格引导机制,并强化全流程的供应监测与配送保障[2] - 政策设计的首要目标是照顾患者的用药需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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