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金融监管分局同意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河北分社筹建雄安新区营业部
金投网·2026-02-10 11:24
监管批复与机构设立 - 雄安新区金融监管分局于2026年2月2日批复同意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河北分社筹建雄安新区营业部 [1] - 该批复是针对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河北分社提交的《关于筹建雄安新区营业部的请示》(渔保冀请冀发〔2025〕36号)所作出的正式回复 [1] 筹建要求与时间规划 - 公司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1] - 若筹建期届满未完成工作,需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1] 监管监督与开业程序 - 在筹建期间,公司需接受雄安新区金融监管分局的监督指导,且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1] - 筹建工作完成后,公司需按规定程序向雄安新区金融监管分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开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