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金融监管分局核准李炜明民生银行衡水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金投网·2026-02-10 11:22

核心事件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行长助理李炜明的任职资格获得核准 [1] 监管批复详情 - 核准依据为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提交的《关于核准李炜明任职资格的请示》(民银石发〔2026〕6号)及相关材料 [1] - 批复机构为衡水金融监管分局 [1] - 核准的职位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行长助理 [1] 任职要求与规定 - 公司需要求李炜明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的监管规定 [1] - 李炜明需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1] - 公司需按要求及时报告李炜明的到任情况 [1] -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批复将失效,并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1] 对公司的后续督促责任 - 公司需督促李炜明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1] - 公司需督促其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 [1] - 公司需督促其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并忠实勤勉履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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