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系列制度文件 发布
新华社·2026-02-10 15:26

政策发布与监管框架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多个部门,于2月9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的系列制度文件[1] - 发布的文件包括《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1] -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要求,补齐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管理制度短板,提升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水平[1] 监管制度体系核心内容 - 已基本构建“目录管理—准入严控—过程严管—全程追溯—标准支撑”的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食品安全制度体系[2] - 《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明确将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准运许可管理范围,包括植物油、调味品、酒类等[2] - 目录明确规定运输容器必须为专用货物运输罐式容器[2] - 使用罐车运输目录内食品品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需在2026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2] 准运许可管理办法要点 -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从硬件到软件、从容器到人员对许可条件进行合理细化[3] - 办法要求建立运输过程控制、人员培训考核、运输容器清洁维护、文件记录等核心管理制度[3] - 办法回应了经营主体关心的许可范围、许可程序和各方责任等核心问题[3] 运输过程追溯管理规范 -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由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发布,规范了记录责任、内容和管理[3] - 建立统一联单规范旨在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重点液态食品运输全过程追溯机制[3] - 此前国家标准委已批准发布《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与此次制度文件共同筑牢安全防线[3] 后续实施计划 - 相关部门下一步将组织开展系列制度文件和标准的政策解读与宣贯培训[4] - 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同监管,有序推进准运许可制度落地落实[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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