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5部门:综合应用卫星通信、地面移动通信等方式,为300米以上低空空域及偏远地区等提供网络覆盖
金融界·2026-02-10 16:02

政策发布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于2月10日发布关于加强信息通信业能力建设、支撑低空基础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 [1] 网络覆盖目标与范围 - 政策要求按需推进低空场景通信网络覆盖,主要面向300米以下的低空空域 [1] - 覆盖范围包括G类、W类空域的低空航路沿线及低空应用热点区域 [1] - 对于300米以上低空空域及偏远地区,将综合应用卫星通信、地面移动通信等方式提供网络覆盖 [1] 技术实施路径 - 将充分利用现有5G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通过波束优化、天线调整、新建基站等方式实现覆盖 [1] - 鼓励基础电信企业与国家有关部门对接,探索通过低空专用网络进一步提升网络覆盖水平和业务保障能力 [1] - 低空专用网络需与地面网络实现互联互通 [1] 行业参与方与要求 - 政策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参与低空通信网络建设 [1] - 相关建设需在满足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进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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