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战略定位与基础建设 -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体现其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1] - 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举措,并列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任务清单 [2] - 研究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评查范围、内容、标准、分工、步骤与要求,确保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成效推进 [2] 评查工作的组织架构与标准制定 - 建立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定期对已办结案件进行“全面体检” [2] - 成立由案件审理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小组,抽调审理骨干,并对评查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3] - 严格对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评查标准,评分表在常规扣分项基础上增设加分和额外扣分事项以强化指导 [3] 评查机制与方法的创新实践 - 通过协审评查、自查自评、交叉互评等多种方式,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进行全面“把脉问诊” [5] - 对基层立案案件要求形成审理报告后提交全面审核,列出问题清单并当面反馈,实现全方位常态化评查 [5] - 在各办案部门自评基础上,通过机关、镇街、派驻机构、国企间交叉互评方式对抽查案件做“全身体检” [5] 问题发现、反馈与整改落实 - 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全面开展评查,采用“逐案过筛、逐项核对、逐条打分”方式进行深度“体检” [6] - 建立“一案一评查一反馈”机制,采用“现场反馈+问题清单”双反馈机制,点对点、面对面及时向办案部门反馈问题 [6] - 压实整改责任,将案件质量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理部门、办案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7] - 建立“一案一清单”问题整改机制,明确整改期限,对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集中整改,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督查 [8] 评查结果的运用与能力提升 - 坚持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将“个案得失”转化为“类案经验”,构建“评查—反馈—整改—提升”的常态化管理闭环 [7] - 针对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举办业务培训、开展练兵比武、制发工作提示、修订模拟案卷等方式强化办案人员法治、程序、证据意识 [9] - 结合基层办案特点进行专题培训,并制发工作提示、修订模拟案卷,以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9]
有效发挥评查功用 持续提升办案质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6-02-11 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