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通报3起违规吃喝、酒驾醉驾、酒后滋事典型问题
中国新闻网·2026-02-11 08:14
案件通报概览 - 辽宁省阜新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典型问题 [1] - 通报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通过“阜新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发布 [1] 具体案件详情 - 阜新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科原科长、四级调研员于志兵违规接受宴请案:于志兵在2018年至2024年间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于2025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 - 阜新县招束沟镇原一级主任科员杨宁醉酒驾驶案:杨宁于2023年1月7日醉酒驾驶他人小型轿车并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于2025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1] - 阜新县第一中学原教师岳志强酒后滋事案:岳志强于2024年6月14日酒后滋事,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社会影响恶劣;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于2025年10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