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拟发不超12.4亿元可转债 2018上市募10.6亿元

公司融资计划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4,000.00万元(即12.4亿元),发行数量不超过1,240.00万张 [1]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3] - 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到期日止 [3] 募集资金用途 -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两个项目: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1] - 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总投资111,614.7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87,000.00万元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7,000.00万元 [3] - 两个项目总投资合计148,614.7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4,000.00万元 [3] 债券发行与上市安排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1] - 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3] - 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 - 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各类投资者 [4] 公司历史融资情况 - 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上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1,8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6,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143.70万元 [4] - 首次公开发行费用合计7,056.30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为5,816.98万元 [5] - 根据上市前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国信灌云100MW陆上风电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4] 公司过往资产收购 - 公司曾向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0.00%股权 [5] - 该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75,000.00万元,全部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7元,共计发行67,750,677股 [5] - 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涉及配套募集资金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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