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十四五”时期水利立法成果为国家水安全护航
水利部网站·2026-02-11 17:13
水利法律规范体系建设成果 - 水利部已形成由6件法律、22件行政法规、1件司法解释、55件部门规章、逾千件地方性法规规章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水利法律规范体系,各项水事活动基本有法可依 [1] “十四五”时期立法进展 - “十四五”时期,水利部推动出台2件法律、6件行政法规、9件部门规章 [1] - 流域立法实现重大突破,制定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长江保护法与黄河保护法,为实施国家“江河战略”提供法治保障,标志着长江经济带发展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进入有法可依新阶段 [1] - 水法与防洪法修改取得重要进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计划,并完成修改草案稿等支撑工作 [1]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制修订 - 修订出台了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6件行政法规 [2] - 制定出台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流域水工程调度、水行政处罚等9件部门规章 [2] - 落实长江保护法与黄河保护法要求,完成了配套规章、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的制修订任务 [2] 地方水利立法进展 - 省级层面共制修订水利相关法规和规章132件 [2] - 京津冀首次就流域治理保护开展协同立法,出台永定河保护条例 [2] - 吉林、浙江、湖北、湖南、广东、云南等地在水网建设、河湖长制、湖泊保护、节约用水、农村供水等方面出台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法规规章 [2] - 长江、黄河、海河、珠江等流域相关省市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同步制定出台流域保护治理方面法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