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tbox-EU tariffs on imports of China-made EVs
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加征关税及豁免机制 - 欧盟委员会自2024年起对进口的中国产电动汽车加征额外关税 但根据欧盟规则 汽车制造商现可为从中国进口的特定电动车型申请谈判关税豁免[1] - 2026年2月 欧盟委员会首次批准了大众汽车旗下Cupra品牌的请求 豁免其在中国生产的Tavascan SUV轿跑车的进口关税 条件是遵守最低价格和年度配额模式[1][7] 中国车企的应对策略 - 中国汽车制造商正考虑为其希望出口到欧洲的电动车型申请类似的关税豁免协议[2] - 欧盟在反补贴调查中考虑了公司的陈述后 已降低了对中国产特斯拉汽车的拟议最终关税 并略微降低了其他汽车制造商的税率[2] 各公司适用最终反补贴税率详情 - 吉利集团相关实体(包括浙江吉利汽车等)的适用税率为18.8%[3][5] - 比亚迪集团相关实体(包括比亚迪汽车工业等)的适用税率为17%[4] - 上汽集团相关实体(包括上汽大通汽车等)的适用税率为35.3%[7] -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经申请后获得单独计算的税率 为7.8%[7] - 其他合作公司(包括蔚来控股、小鹏汽车、宝马华晨汽车、奇瑞汽车等)的适用税率为20.7%[7] - 所有其他未列明公司的适用税率为35.3%[8] 关税计算基础 - 上述所列关税是在欧盟汽车10%标准进口关税之上的额外部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