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处理办法》3月15日起施行
新华社·2026-02-11 21:54
新规发布与施行时间 - 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自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 [1] 修订背景与目的 - 修订原因为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及信息网络技术广泛应用带来的旅游投诉形式、受理渠道等较大变化 [1] - 旨在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有效应对旅游市场发展新形势 依法高效处置旅游投诉 [1] - 为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1] 主要投诉事项范围 - 旅游者可就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进行投诉 [1] - 旅游者可就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事项进行投诉 [1] - 旅游者可就因不可抗力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并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的事项进行投诉 [1] - 旅游者可就其他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事项进行投诉 [1] 投诉处理机制优化 - 在原有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基础上新增指定管辖内容 [1] - 明确对同一旅游纠纷都有管辖权时的处理方式 以推动提高处理效率 [1] - 进一步压缩旅游投诉受理时限 [1] - 简化办理程序 为旅游者依法维权提供更有力保障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