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局:严格落实电子烟限制类产业政策要求 推动市场供需平衡
智通财经网·2026-02-13 10:16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通知,旨在通过严格规范企业投资、加强产能调控、推动供需平衡等措施,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以整治行业“内卷式”竞争,化解并防范产能过剩风险,并提升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合规经营水平 [1][2] 规范企业投资行为 - 严格落实电子烟限制类产业政策要求,禁止投资新建项目,迁建及恢复建设项目不得增加产能 [1][2] - 原址技术改造项目原则上不得增加产能,确需增加的,必须符合产业及监管政策、产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有真实持续的市场需求,并符合智能化、绿色化等方向,且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2] - 以出口销售为主的企业,新增产能需证明产品符合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2] - 原址技术改造扩大产能不得导致电子烟产业总产能增加,禁止违规增加生产线、委托无证企业代工等变相扩大产能或规避审批的行为 [2] - 企业投资或产能整合重组需符合反垄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 加强电子烟产能调控 - 实施电子烟核定产能管理,原则为“公平公开、分类施策、稳妥有序”,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合理核定产能,严禁超核定产能生产经营 [3] - 委托加工业务中,委托方需在核定生产规模内开展,受托方需在核定产能和规模内承接,产能利用率低但仍存在委外生产的企业,将调减其核定产能 [3] - 允许合法合规企业通过同一控制人下的企业合并或同一企业内生产点合并进行产能整合重组,整合后的企业和生产点应位于电子烟产业基础较好、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 [3] - 企业住所地和生产点原则上应位于同一地址,若将生产点产能整合至住所地并取消原生产点,住所地需位于产业基础较好、企业集中地区 [3] 推动市场供需平衡 - 在已核定产能范围内核定企业年度生产规模,作为年度产销目标,以防范市场无序竞争风险 [4] - 严格实施生产规模总量调控,分类施策,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合理核定生产规模,从严从紧审核生产规模调整 [1][4] - 加强监管,对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从严从紧限制并重点核查,依法查处出口回流、虚假报关、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4] - 企业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合规能力建设,出口产品应提交符合目的地国家(地区)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证明文件 [4] 化解并防范产能过剩风险 - 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畅通过剩产能退出机制,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国家相关标准的企业产能 [4] - 对于产能利用率长期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存在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逐步淘汰落后产线并核减相应产能 [5] - 健全电子烟标准体系,涵盖产品标准、物质限量、生产工艺、检验检测、质量安全等,并通过修订技术标准、许可条件持续优化产能结构 [5] - 加热卷烟烟具生产线及核定产能需与电子烟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或重复计算产能 [5] 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 支持企业提升专业化、规范化经营能力,加强技术研发创新、生产工艺升级和品牌培育 [6] - 压实批发、零售主体合规经营责任,禁止通过网络平台(电商、短视频、直播、社交平台等)违规销售电子烟,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6] - 提升监管数字化水平,完善追溯管理体系,加强零售终端管理,强化供需信息采集分析,并配套制定供需管理及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指引 [6] - 强化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核定产能及生产规模使用的监测和预警 [6] - 推动构建电子烟信用监管体系,对合规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逐步简化核查材料和程序,减少实地检查频次 [6] - 落实各环节未成年人保护义务,加强购买资质核验,禁止采用诱导性营销,禁止使用甜点、糖果、水果等风味名称对电子烟产品进行命名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