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宏璞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6-02-13 15:35
案件定性 - 山东省纪委监委对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宏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1] - 张宏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2] - 张宏璞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2] 主要违纪违法行为 -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1]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1] - 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1] - 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1] - 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1] - 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便利大肆侵吞公款 [1] - 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处理结果 - 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宏璞开除党籍处分 [2] - 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2]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