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委原常委、黄岛区委原书记孙永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6-02-13 15:35
文章核心观点 - 山东省纪委监委对青岛市委原常委、黄岛区委原书记孙永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 [1][2] 违纪违法事实 - 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1]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1] - 组织意识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 [1] - 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1] - 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处理结果 - 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孙永红开除党籍处分 [2] - 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2] - 终止其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青岛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黄岛区第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2]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