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
央视新闻客户端·2026-02-13 17:33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商务部联合发布公告 旨在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 [1] - 政策核心以明确境内召回主体为切入点 进一步压紧压实跨境电商企业、受委托企业及跨境电商平台等主体责任 [1] 明确责任主体与义务 - 明确跨境电商企业承担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 - 要求跨境电商企业必须委托一家境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召回工作 [3] - 要求跨境电商企业将受委托企业信息报备给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 [3] - 强化跨境电商企业相关义务 要求其在发现食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或问题时 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受委托企业召回已销售食品 [3] - 要求跨境电商企业将召回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 [3] 平台责任与监管措施 - 压实跨境电商平台责任 要求其督促跨境电商企业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并敦促相关企业做好召回工作 [3] - 对不采取主动召回措施的跨境电商企业 平台应暂停为其提供平台服务 [3] -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召回监管力度 对不履行召回相关义务的企业及平台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2] - 对不履行召回相关义务的企业及平台 监管部门将通报有关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