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志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6-02-13 17:31
案件核心 -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志友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 [1] - 李志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 违纪违法事实 - 违反政治纪律 对抗组织审查 [1]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 违规借用车辆 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 [1] - 违反组织原则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工录用、安置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1] - 违反廉洁纪律 通过民间借贷谋取大额回报 [1] - “靠体育吃体育” 利用职务便利在体育场馆建设维修工程承揽、赛事服务、体育设备及服装采购、职工考试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 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 案件性质与处理 - 李志友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 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2] - 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后仍不知止 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2] - 依据相关党纪法规 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