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十五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通知 [1][2] - 政策旨在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 加强国内油气勘探开发 支持天然气进口利用 [2] - 政策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4] 海洋油气勘探开发税收优惠 - 对在我国海洋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自营项目及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项目 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满足需求的直接用于作业或救援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及随附技术资料 免征进口关税 [1][2] - 对在我国海洋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中外合作项目 包括1994年12月31日前批准的对外合作“老项目” 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满足需求的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及随附技术资料 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 天然气进口利用税收优惠 - 对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批)准建设的跨境天然气管道和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项目 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核准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扩建项目接收的进口天然气 按一定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 [3] - 属于2014年底前签订且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长贸气合同项下的进口天然气 进口环节增值税按70%的比例予以返还 [3] - 对其他天然气 在进口价格高于参考基准值的情况下 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该项目进口价格和参考基准值的倒挂比例的80%予以返还 倒挂比例计算公式为:倒挂比例=(进口价格-参考基准值)/进口价格×80% 相关计算以一个季度为一周期 [3] 政策执行细则 - 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免税进口商品清单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并联合印发 [3] - “十五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印发 [3]
三部门发布“十五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金融界·2026-02-14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