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账户管理、反洗钱等十大规定,建行被罚没超4350万元
观察者网·2026-02-15 21:59

处罚概况 -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6年2月12日对中国建设银行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并于2月14日公示,公示期为五年 [1] - 公司合计被罚没金额为4350.607567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55.097567万元,罚款4295.51万元 [1][3] - 共有21名责任人被同步处罚,个人罚款总额为120.50万元 [1][4] 违法违规行为 - 公司因存在十大类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 [3] - 具体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清算/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 [3] - 具体行为还包括: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3] 个人追责情况 - 处罚严格落实“双罚制”,对21名核心岗位责任人进行同步追责,覆盖公司多个关键部门及建信金融科技相关岗位 [4] - 个人罚款金额区间为1.00万元至15.00万元,其中个人金融部李某被罚15.00万元为最高 [4] - 另有4名责任人各被罚10.00万元,分别涉及账户管理、反假货币等违规;其余责任人罚款从1.00万元至7.00万元不等,分别涉及信用信息、反洗钱等相关违规 [4] 监管趋势与影响 - 此次“机构+个人”双重惩戒,契合监管“双罚常态化”趋势 [4] - 处罚警示国有大行需压实主体责任,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全流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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