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与业务模式 - 费米公司是一家能源与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公司 其宣称计划建造多个大型核反应堆 以支持其自身由核能及其他能源供电的、独立于电网的大型数据中心网络 为人工智能公司提供动力 [4] - 公司的首个项目是“斗牛士项目” 这是其旗舰级、首创的能源与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园区 旨在为人工智能工作负载提供专用电力 [4] 首次公开募股及相关陈述 - 费米公司于2025年10月完成首次公开募股 [5] - 在IPO注册声明中 公司表示已“与一家投资级评级的租户签署意向书……租赁斗牛士项目场地的一部分……初始租期为二十年” [5] - 公司还表示“斗牛士项目”需求强劲 且该设施的建设将由“租户付款”和“租赁协议”提供资金 [5] - 首次公开募股后 公司宣布首位租户签署了“建设援助预付款协议” 根据该协议 该租户将向费米公司预付高达1.5亿美元以资助“斗牛士项目”的建设成本 [5] 诉讼指控核心 - 诉讼指控费米公司夸大了对“斗牛士项目”的租户需求 并歪曲了与首位租户的协议 [6] - 具体而言 公司被指控在IPO注册声明中对租户需求和与首位租户的协议进行了虚假陈述和/或未披露重大不利事实 [1][3] 股价下跌触发事件 - 2025年12月12日 费米公司披露首位租户已于2025年12月11日通知公司 在“意向书中规定的排他性期限届满后” 终止“建设援助预付款协议” [7] - 公司同时表示已“开始与数家其他潜在租户进行讨论” 并“继续与首位租户就斗牛士项目的租赁协议条款进行谈判” [7] - 此消息导致费米公司股价从2025年12月11日的收盘价每股15.25美元下跌5.16美元 跌幅超过33% 至2025年12月12日的每股10.09美元 [7] 集体诉讼法律程序 - 针对费米公司的集体诉讼已提交 被告包括公司 其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 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募股的承销商 [1] - 诉讼依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b)条和第20(a)条 代表费米证券的投资者提出证券欺诈索赔 并依据《1933年证券法》第11条和第15条 代表根据并可追溯至公司首次公开募股而购买或获得费米普通股的投资者提出索赔 [3] - 案件正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 案号为 Lupia v. Fermi Inc., et al., No. 1:26-cv-00050 [3] - 投资者申请担任首席原告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6日 [3]
$FRMI Stock Loss: Fermi Inc. Hit with Securities Fraud Class Action after 33% Stock Drop, Investors have Until March 6 to Contact BFA Law to Seek Appoint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