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日本实体实施出口管制 - 中国商务部于2026年2月24日发布公告,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1][2] - 列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原因是这些实体无法核实两用物项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 [1] 受管制实体的行业分布 - 受管制实体覆盖多个关键工业领域,包括汽车制造(斯巴鲁株式会社、日野汽车株式会社)[4][4] - 航空航天领域(富士航空航天技术株式会社、伊藤忠航空株式会社、三井物产航空航天株式会社)[4][4][4] - 重工业与材料(三菱材料株式会社、住友重机械工业株式会社、三泰克托株式会社)[4][4][5] - 电子与电气(TDK株式会社、八洲电机株式会社、日新电机株式会社、东金株式会社)[4][4][4][4] - 化工与能源(引能仕株式会社、日油株式会社、半井试剂株式会社)[4][5][5] - 特种设备与运输(运输机工业株式会社)[4] - 投资控股(俪达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 - 科研机构(东京科学大学)[4] - 其他工业(ASPP株式会社、日东电工株式会社)[4][5] 针对关注名单实体的具体管制措施 - 出口经营者向名单内实体出口两用物项时,不得申请通用许可或以登记填报方式获得出口凭证 [1] - 申请单项许可时,必须提交针对该实体的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供书面承诺,保证物项不用于任何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用途 [1] - 对此类单项许可的审查期限,将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1] - 商务部将对名单内实体的两用物项出口实施更严格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审查 [1] - 对于涉及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的出口申请,将不予批准 [1] 实体移出关注名单的途径 - 被列入关注名单的实体,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通过履行配合核查义务来申请移出名单 [1] - 经商务部核实后,可以将其移出关注名单 [1]
商务部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
商务部网站·2026-02-24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