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管与立法动态 - 2025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首次将不得“滥用平台规则”纳入规制范围,新增第14条、第30条等条款,体现了国家管理控制平台规则的意图[1] - 修订旨在回应“强制二选一”、底价协议、技术限制等由新平台类型带来的新型不正当竞争问题[4] - 然而,新增条款的原则性规定存在细则缺失,如何认定滥用、如何量化损失等问题尚不明确,可能导致维权路径模糊和司法裁判标准不一[4] 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现状 - 研究团队系统梳理了39篇核心文献,并建立了包含284份司法案例的案例库[2] - 研究发现,当前学界对平台规则的法律属性仍存在学说分歧[2] - 司法实践面临认定标准不一、举证困难等现实挑战[2] 平台规则滥用的具体表现与影响 - 平台内经营者面临申诉无门的虚假宣传处罚、算法降权带来的流量骤降等具体困境,在平台权力聚合下处于被动处境[4][5] - 消费者权益问题集中反映在平台规则单方变更、大数据杀熟等方面,平台公平性被认为有发展空间,自律机制存在失效现象[14] - 用户与平台之间存在一定矛盾,平台规则制定权滥用问题现实存在,消费者权益保障亟待加强[14] 执法与监管面临的挑战 - 一线执法人员揭示了管辖权界定、证据链完整性等实操难题[4] - 执法强调准确性是生命线,平台规则治理需在程序正义与实质公平间寻求平衡[4] - 平台规则治理需要建立实质性共治机制,让规则制定走向多元协商[5] 市场认知与公众教育 - 问卷调查发现,大众对于平台滥用规则缺乏清晰认识[15] - 实践团队通过制作PPT、细化宣讲稿、开展宣讲活动等方式进行普法,内容涵盖平台规则法律治理科普及纠纷解决途径,以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15] - 团队通过“法韵护航”公众号发布系列报道,首篇《规范平台规则制定,赋能公平竞争生态》阅读量突破五百,旨在推动平台治理和宣传维权路径[14]
规则失范伤公平,多方调研探治理——平台规则制定权滥用与规制调研纪实
江南时报·2026-02-24 10:28